Q : 問卷可否代替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?

A答: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程序及相關規定,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業已明文規定,故以問卷或決選單方式寄發各區分所有權人抉擇並回收之方式,並不符前揭條例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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